揭秘薯片品牌软文营销的四大成功法则
“营销大师”菲利普▪科特勒在1967年的《营销革命》中关于营销的定义是:
营销是个人和集体创造、提供出售、并同别人自由交换产品和价值的一种社会。
在那一天,产品与销售市场发生了巨大的变革。
“营销大师”菲利普▪科特勒把营销定义为:
市场营销是个人和集体创造、出售、并与别人自由交换产品和价值的一种社会活动。
也就是说,营销就是销售!
菲利普▪科特勒对“营销”的定义是:
“营销就是以国际互联为基础,利用数字化的信息和媒体的交互性来辅助营销目标实现的一种新型的市场营销方式。”
简言之,营销就是以互联网为主要手段进行的,为达到一定营销目的的营销活动。
营销与传统的营销方式相比,有5个方面的优势:
1、营销的互动性,营销的沟通是双向的。在营销中,企业与客户之间的沟通是双向的,企业向客户提供产品和服务,客户得到需要的信息,双方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互相交流信息。
营销方式的效率高,成本低。在互联网上发布信息,通过企业的网络营销平台,客户可以直接从企业的相关站点中获得所需的信息,为客户提供更快速、更全面的服务。
营销的针对性强,营销的针对性强。营销的对象是有一定需求的用户,营销方式是有目的、有计划的,针对这一定位用户展开营销,营销的针对性更强。
营销的精准性。在互联网上,可以根据地区、消费者的特征,实现精准营销。传统的营销方式比较,在网上,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来选择商品,这样,营销的精准性就更强。
营销的互动性。因为互联网上的信息是公开化的,消费者可以从一个企业获取信息,在这样的环境下,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来选择商品,这样营销的互动性就更强。
营销的迅捷性。在互联网上,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在更快的时间找到所需商品,营销的速度就更快。